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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修法保障外配人權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6日電)內政部次長蕭家淇今天表示,立法院通過內政部移民署組織法,納入外配和陸配等防制人口販運工作,落實保障移民人權。 立法院今天下午三讀通過「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草案」、「內政部役政署組織法草案」、「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組織法修正草案」、「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組織法草案」、「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組織法修正草案」5個組織法案,施行日期將由行政院另訂。 蕭家淇表示,內政部移民署組織法通過後,機關名稱由「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更名為「內政部移民署」,並將外籍及大陸配偶的家庭服務及防制人口販運工作納入組織法職掌事項,落實移民輔導、提升保障移民人權,防止勞力和性剝削,有重大歷史意義。 警政署組織法部分,蕭家淇說,整併原警政署戶口組、民防組及刑事警察局預防科婦幼安全組,改成立防治組,強化保障婦幼工作安全。 另外,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空中勤務總隊組織法部分,蕭家淇說,修法後首長進用管道更彈性,空勤總隊長可雙軌任用簡任第13職等的政務官或事務官;建研所長改為第13職等事務官或比照教授以上資格聘任。 蕭家淇說,這5項組織法案不影響內政部整體運作,與內政部組改有關的「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組織法草案」和「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修正草案」尚待立法院二、三讀,盼盡快完成立法,達到組改精簡、彈性目標。
(2013-08-11/cn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