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新聞中心報導,聯合國人權高專皮萊27日在「維也納+20」會議上發表開幕致詞指出,1993年6月25日,來自171個國家和地區的7,000多名各界代表在世界人權大會上一致通過了《維也納宣言與行動綱領》(Vienna Declaration and Programme of Action)。
《維也納宣言與行動綱領》明確申明:「一切人權均為普遍、不可分割、相互依存、相互聯繫。各個國家,不論其政治、經濟和文化體系如何,都有義務促進和保護一切人權和基本自由。」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簡稱「人權高專辦」;英語:Office of the 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OHCHR)隨後應運而生,並見證和推動了全球捍衛人權行動在眾多關鍵領域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