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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救鍾鼎邦】司法互助如廢紙 台聯籲勿簽兩岸投保協議

台灣團結聯盟主席黃昆輝日前 (8/1) 表示,六月間發生的鍾鼎邦遭中國拘捕案,顯示台灣公民在中國被抓,政府無法依據兩岸簽訂的司法互助協議,協助家屬探親或是安排律師維護他的基本人權,互助協議顯然沒有實際效用,根本是廢紙一張。他進而表示,正在討論的投保協議是「不平等條約」,更不應該簽。

台聯主席黃昆輝、立委林世嘉,當日邀請協助鍾鼎邦案的律師朱婉琪,以及投資中國受害台商協會理事長高為邦共同召開記者會,共同抨擊政府處理鍾鼎邦案所顯露的問題。

中國扣「國安」大帽抓人 兩岸司法互助協議變廢紙

長期關注中國人權與法輪功的律師朱婉琪認為,鍾鼎邦案凸顯出台灣民眾身處危險時,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的漏洞。她說,中國的國安人員沒有識別證,穿著便服,可以任意拘捕人,甚至動用私刑。只要說是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國安單位更有權利禁止親屬探視。然而,兩岸司法互助協議中,卻不見任何一條條文,提及台灣人在中國因「危害國家安全」被逮捕時,台灣政府應如何處理。朱婉琪質疑政府,在簽訂協議時,是否曾思考這個問題? 在鍾鼎邦事件爆發之後,朱婉琪曾試圖從法務部尋求協助,卻得到「司法互助協議不適用於國安案件」這樣的回覆。她表示,根據法務部說法,台灣目前與中國國安單位並無直接對應窗口,讓她不禁懷疑簽訂協議卻不能真正幫助民眾,難道是政府欺騙台灣人民的手段?而在中國政府不須通報的情況下,她想請問政府是否知道過去有多少類似案件?是否曾使用司法互助協議,協助解決哪一樁案件?

與會者:羅織太容易 投保保中難保台

透過鍾鼎邦的案例,台聯呼籲馬總統不要隨意簽下投保協議。黃昆輝說,中國不是法治國家,就算簽了協議,他們也不會予以實行;自由民主的臺灣則不同,一旦簽訂條約,我們一定履行承諾。若是貿然簽訂投保協議,難保不出現「協議僅保障中資來臺,對於保障台商無實際效果」的窘境。

中國投資受害者台商協會理事高為邦則表示,過去即有許多台商遭中國政府非法逮捕、判刑入獄。「要安一個罪名是輕而易舉的事。」高為邦說,在中國公安審問之下,「沒有不認罪的自由」,過去有不少台商都已服完刑其,還不知道自己當初為何被關。

高為邦反對台灣與中國簽署投保協議,認為簽訂這項協議,不僅對台灣民眾無實際助益,甚至可能產生負面影響,因為簽訂投保協議可能變相替國台辦背書、為中國中央解套。高為邦表示,長久以來,台商在中國被非法逮捕、掠奪財產的案件始終未獲得解決改善,若是政府執意簽訂,擺明是出賣台灣利益。他呼籲談判團隊能夠將真實的情況,反映給馬總統,不要等到被批評賣台,還不知道原因為何。

台聯立委林世嘉代表黨團重申「鍾鼎邦不放,陳雲林不用來」的立場。她指責馬總統缺乏「台灣人民人身安全是由他照顧」的基本理解與信仰,希望他能重視這個問題,讓人民知道政府是在乎台灣人民權益的。林世嘉要求馬總統出面和中國談判,並鼓勵民眾將心比心,聲援鍾家,因為「每個人都可能是鍾鼎邦」。

(2012-08-03/ 公視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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