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報告 正視同志婚姻權
這是今年五月在高雄,有一對女同志結婚了,他們舉辦婚禮接受大家的祝福,只不過,同志結婚,在國內並沒有合法,當然彼此也不會有結婚制度帶來的權益及保障。我國將在十二月十日國際人權日提出國家人權報告書,國家人權報告撰寫小組正緊鑼密鼓開會,同性能不能結婚引起熱烈的討論,與會學者表示,雖然短期內同性婚姻的合法化仍然有困難,但大方向應該要朝同志可以組織家庭,正視同志的人權。
對於這項挑戰傳統觀念的建議,官方立場較為保守,內政部表示,同性婚姻還需要更謹慎的評估。
同志團體則質疑,政治人物多年來常在選前放話要「推動同志結婚」,但都只停留在草案階段,從來沒有達成共識,看不出政府會重視同志人權。
從2001年荷蘭成為全球第一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之後,比利時、西班牙、加拿大、南非、瑞典、挪威和葡萄牙相繼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美國紐約州議會六月份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法案,成為美國允許同志結婚的第六州,但我國有沒有可能立法通過,恐怕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記者 黃佩珊 陳信隆 台北報導
(2011-7-12/公共電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