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黑心廠商最高罰千萬、判7年 【聯合晚報╱記者張文馨/台北報導】 塑化劑事件牽連甚廣,影響民眾對於食品安全的信心,但是相關法律應罰則過低,無法嚇阻業者心存僥倖。立法院院會今天上午三讀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案,對違法業者,最高罰鍰由30萬元提高到600萬元,可連續處罰,並得命其歇業一定期間、停業或廢止其公司、商業或工廠登記。 新修訂法案規定,致危害人身體健康,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1000 萬元以下罰金。過失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600萬元以下罰金。 立法院這次修法針對食品製造、加工、通路或販賣商加重食品安全的課責。在塑化劑事件中,對源頭昱伸公司最高僅能開罰30萬元,外界認為不符比例原則,法務部為解套,宣示一罪一罰。但是立法院在這次修法中,對於黑心廠商的罰鍰,從30萬元大幅提高到600萬元,得連續處罰,除廢照之外,也得命其歇業一段時間,為衛生署增加行政裁量空間。 立法院在朝野協商過程中,立委希望未來政府對於黑心廠商,能夠有更強的行政罰則,以情節輕重情形作為是否命其歇業或廢止相關登記的判準,遏止黑心廠商的不法行為。 立法院通過的新法,對於相關違反食品安全的罰則均大幅提高,危害人體健康屬嚴重犯罪行為,將刑度提高到7年有期徒刑,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副書記長趙麗雲說,應該要讓違法廠商無法爭取緩刑和減刑的機會,杜絕僥倖心態,以儆效尤。 台灣在5月23日發生塑化劑汙染事件,從運動飲料開始,幾乎一天一爆,飲品、食品和藥品都傳出受到汙染,衛生署要求廠商和通路商將商品主動送檢,也提供給民眾免費檢驗的服務,檢方除加強對塑化劑調查之外,立委紛紛提案,要求修法,加重黑心廠商的刑責。多達10項提案的法律修正案中,朝野立委難得都有高度共識,在朝野協商中未見太大分歧,今天順利完成修法。 (2011-6-10/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