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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向日本發人權勸告書 要求處理慰安婦問題

中新社4日報導,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於日內瓦時間2日對日本的人權問題提出勸告,要求日本到明年3月為止,就日軍慰安婦問題和拘留設施建設等問題作出答復。

 據日本新聞網報導,此次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發出的勸告書要求日本認真處理好慰安婦問題。人權理事會要求日本政府到明年3月為止,對該份勸告書的內容作出答復。

 10月31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普遍定期審議機制第十四次工作組會議對日本進行了國別人權審議,會上,韓國、朝鮮、中國等國針對日軍原隨軍慰安婦問題進行了批評,稱“日本未採取有誠意的應對措施”。

 據報導,這是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普遍定期審議機制2008年啟動以來,日本第二次接受審議,這次“慰安婦”問題顯得比較突出。有7個國家代表就日軍二戰期間強征“慰安婦”等歷史問題表達了關切,其中包括亞洲的朝鮮、韓國、中國、東帝汶,美洲的哥斯大黎加和歐洲的荷蘭和白俄羅斯。 

 韓國就慰安婦問題主張“(日本)應認識到法律責任,採取受害者能夠接受的措施”,荷蘭也指出日本教科書內沒有收錄相關內容。

 中國代表團建議並敦促日本認真地、毫不拖延地落實國別人權審查建議,正視和反省歷史,負責任地面對國際社會,就“慰安婦”問題道歉,對受害者做出賠償。

 在“慰安婦”問題上,日本代表團進行了一些辯解,聲稱日本已經就此道歉並賠償,問題已經得到瞭解決。面對一些國家的質問,日本代表團沒有直接答復,也沒有說明要採取進一步的舉措,未表現出應有的誠意。

(2012-11-04/中央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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