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取身分證年限 我研議再下修
陸委會昨天指出,政府對於陸配、外配的照顧向來不遺餘力,居留期間均享有健保及社福資源。據了解,陸委會已研擬修法將陸配取得身分證的年限下修到四年。
長期從事華人移民人權工作的專家表示,大陸過去對陸配權益從不關切,遑論著力,大陸的網路封鎖,更阻絕了可能與台灣締結婚姻的大陸人士獲得正確訊息的機會。這陣子大陸開始談陸配權益,很明顯的才是充滿政治意味,把陸配當工具。
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指出,嫁到台灣的大陸配偶權益,雖然不比外籍配偶,卻比嫁到香港的大陸配偶好很多。他表示,大陸配偶嫁到香港後,要分不同省藉,還要排隊等入境,不能馬上在香港居住,因此在香港有很多跨境的假日夫妻,不像台灣有遷徙自由。
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秘書長唐曙表示,王毅的談話確實反映陸配具體需求,希望台灣多善待陸配,陸委會近兩、三年間不論專案或修法,都有改善陸配權益。他認為,王毅此言不見得是針對陸委會,可能是說給綠營人士聽的。
陸委會表示,二○○九年已修正兩岸條例相關規定,將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的年限由八年縮短為六年,並全面放寬工作權。為使陸配與外配相關權益趨於一致,相關修正草案將於近日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
(2012-08-29/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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