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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團體:自治法須尊原民意願

(中央社記者呂欣憓台北5日電)「台灣原住民族真實自治聯盟」今天表示,行政院版的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架空原住民族權利,如果立法院強行通過,聯盟將會向國內外的司法機關提告。

由多個原住民和民權團體組成的「台灣原住民族真實自治聯盟」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指出,法案內容對原住民來說欠缺土地和自然資源規劃制定權,不尊重原住民固有體制和傳統習慣,自治事項少,而且無實際區域。

聯盟表示,行政院版的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是假的自治法,如果法案通過,一定會向國內外的司法機關提告。

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監事蕭世暉表示,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政府必須依照各族的民族意願,成為自治主體,在傳統領域範圍內,原住民和漢人政府建立夥伴關係,重疊的區域可以互享資源,但行政院版的草案先假設原主民沒有主體性,原住民只是一群設籍在地方行政區的人,對區內的土地和資源幾乎沒有管轄權。

蕭世暉說,原住民處理土地沒辦法依照傳統習慣,但外面的力量卻可以公然侵害原住民土地,聯盟希望原住民自治架構是真正夥伴關係架構,對土地管理方式或是各自不同的法令,原住民和漢人彼此有一個互相溝通平台,合理的使用雙方可以互相溝通,並停止不合理的掠奪。

泰雅爾民族議會代表Atung.yupas表示,棲蘭山和太平山的BOT摧毀了泰雅族的山林,整個原住民的地區都已經被財團包圍滲透,原住民已經到了存續的關頭,假自治否定原住民的基本權利,泰雅爾民族議會強烈否定這部假的自治法。

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秘書長歐蜜偉浪說,8日將會到3組總統參選人的競選總部,邀請他們14日簽署幾項原住民族的訴求。


(2011-12-6/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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