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日日談」保障無國籍兒童人權
媒體接連報導兩個無國籍兒童個案,一個有居留權,但是無法納入健保,也無法上學;另一個是違法居留外勞生下的孩子,連居留證都拿不到,暫時被安置在收容機構。到底臺灣還有多少無國籍兒童?他們的權益該如何保障?政府應該更主動提出因應策略。
根據臺灣《國籍法》規定,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才能取得國籍。若父母皆為外勞,在臺灣所生的孩子,就會成為無國籍兒童。臺灣近幾年來大量聘用外籍勞工,年輕外勞在臺工作或彼此交往,早有意外懷孕生下孩子的案例,媒體所報導的個案恐怕只是冰山一角,仍有兒童躲在角落害怕被發現。
無國籍的兒童,就像沒有身分的幽靈人口,無法享有任何法律的保護與照顧。然而,依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精神,任何一個兒童,不能因為種族、身分而遭受不平等的待遇。從兒童人權角度檢視,臺灣仍未給予無國籍兒童適當的權益保障。
目前臺灣正面臨少子化危機,或許可以修法,讓無國籍兒童順利歸化,協助他們安心在臺灣落地生根,臺灣也可以增加一批生力軍。
(2011-9-10/國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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