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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農業區管制 政院提案修法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4日電)總統馬英九宣示土地徵收改市價。行政院農委會表示,市價由內政部定義,重點是行政院版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已近審峻,27萬公頃特定農業區高強度管制在內條文將送立院審查。

為落實政府對居住與土地正義的重視,總統馬英九今天宣示,政府將推動修正土地徵收條例修法,未來土地以市價徵收;另一方面,將修法推動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保障民眾權益。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企劃處處長莊玉雯表示,目前政府統計的非都市土地有10個分區,其下又分為18種用地,當中與農業生產有關的法定「耕地」有4種,總計76萬公頃。

分別為特定農業區的農牧用地約27萬公頃,一般農業區的農牧用地約17.5萬公頃,山坡地保育區的農牧用地約29.3萬公頃,森林區的農牧用地約1.9萬公頃。

她強調,土徵條例的修改來源與大埔事件有關,重點是未來對於優良農地,即特定農業區的管制強度將增高,新增第三條之一,明示有關特定農業區的農牧用地,原則上是不可以納入勘選用地。

她並說,但是有一些「國家級」重要建設,例如國防、交通及水利建設,例如高鐵是線狀發展,完全沒有徵收空間的話,會增加很多國家重大建設發展的成本與不確定性,因此會用但書規定,若涉及大多數人民權益,即跟公益性有關,則會考量徵收特定農業區。

但她也說,國家級重大建設當中,例如交通建設,就不一定是行政院或中央政府單位層級的建設案,有可能會包含地方政府的建設案。

民間團體在意的徵地要件之一「公共利益」具體規範為何?她說,還沒有仔細討論,接下來要召開跨部會會議,研議施行細則時會討論、明訂,做必要規範。

至於市價徵收的市價為何?她說,要由內政部定義。

相對於民間版的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已經送立法院待審中,行政院版的修法進程為何?她說,行政院版的土徵條例修正草案已近審峻,行政院政務委員、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李鴻源已經看得差不多,估計「最近」就會送立法院提案、審查,此為優先審查法案。


(2011-8-24/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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