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將研擬高關懷學生轉人不轉學籍辦法
為維護校園中高關懷學生的就學權益,高雄市教育局將針對以前曾有的『轉人但不轉學籍』的作法,邀集各校研擬訂定細部執行辦法,希望藉此提供高關懷學生一個更加妥適的學習環境。
高雄市教育局主秘王進焱表示,對於校園中的高關懷學生,學校不能強迫轉學,但如果經過評估,學生確有轉學必要,教育局也將研擬採行轉人不轉學籍的作法,安排學生到新環境進行學習,並在問題改善後重新回歸原學校。
教育局表示,高關懷學生轉學務必在原學校內召開個案研討會並邀集學生家長、警政、社政及學生心理諮商中心專業心理師共同與會商討妥適的輔導策略,並在積極性的教育作為與輔導協助全力實施後,仍遭遇學習困難或適應困難時,才能在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下辦理轉學。教育局也會斟酌各校地理位置、輔導人力及資源、各校現有各類高關懷學生人數與學生比例等相關因素後,安排高關懷學生到適性學區內學校就讀。此外,高雄市教育局也表示,依規定各校不得拒絕他校或法院、社政機構轉學進入的高關懷學生,即使是總量管制學校仍應接受教育局所安置的高關懷學生。如果有學校以「總量管制」名義篩選高關懷學生,不但違反規定,教育局也將視實際情況衡酌嚴懲相關失職人員。(洪慧瑜)
(2011-4-13/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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