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當志工20年 子女捐錢做公益
〔自由時報記者方志賢/鳳山報導〕高市鳳山警分局志工中隊幹事陳春茶,不僅是警察志工,也擔任南區老人之家志工長達20年,3名子女也跟著媽媽關懷老人、做善事,全家人每月捐出6000元成立愛心專戶,幫助遭逢巨變的貧困人。
高市鳳山警分局昨舉辦志工大會,分局長陳書田頒獎給各派出所服務時數最多的志工,其中,志工中隊幹事陳春茶擔任警察志工達10年,長年關懷弱勢,出錢出力。
20年前,陳春茶為走出先生意外身故的傷痛,經朋友邀約,帶著3個孩子到屏東南區老人之家當志工,服務老人,逢年過節,更準備水果、美食給老人家品嚐。
家住鳳山的陳春茶,每次總得開40分鐘的車程,但她卻甘之如飴,前幾年每週報到3、4天,並帶著孩子一起做志工。
她也鼓勵3個小孩每月捐出1000元,加上她自己的3000元,成立愛心專戶,遇到需要幫助或重大災害的人,就拿這筆錢做公益,今年農曆春節,她也帶著孩子到老人之家發紅包,她說快樂的泉源,就是感受到對方感謝的眼神。
(2011-4-3/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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