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女同性戀登記結婚遭拒
【本報訊】昨天(14日)是情人節,曼谷挽叻區辦事處擠滿登記結婚的新人,可是其中有一對女同性戀也到辦事處登記,遭到辦事處的拒絕,理由是同性結婚不符合法律規定,這對身穿婚紗、禮服的女同性戀只好垂頭喪氣的離開。
曼谷市挽叻區辦事處,因其泰文名稱中有一個「愛」字,所以歷來都是新人們選擇登記註冊的不二地點。昨天是情人節,挽叻區辦事處更是擠滿了來登記的新人。
當天中午12點左右,有一對新人身穿禮服和婚紗出現,乍看上去與一般來登記的無異。但是,這對新人後面跟著許多記者、攝像師等。當工作人員接過二人的身份證時,發現新郎名叫隆提哇、新娘名叫帕拉迪,兩個人都是女性,工作人員回絕二人的登記註冊要求,理由是法律不允許。
隆提哇對此感覺非常不滿,她表示,許多國家都開放允許同性通婚,可是泰國卻不允許,希望泰國的法律可以改進。帕拉迪則說,她對此結果感到並不意外,她是一個支持同性戀團體的重要成員,其實此行最主要目的是希望喚起民眾和立法機構的注意,在未來能修改法律讓同性結婚。
對此,工作人員說,雖然同性戀在社會中存在,而且數量不少,但是法律畢竟是法律,規定只有17歲以上的異性才能登記結婚,他們也只能按照法律辦事。
(2013-02-15/udnb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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