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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首次釋放無國籍兒童

【本報訊】泰國人權基金會基金會組織昨天(27日)宣布,首次促成無國籍人士收容所釋放關押的兩名兒童及家屬,這也是泰國首次釋放以非法入境罪在押的無國籍兒童。該人權基金會組織表示,目前在押的無國籍人士還有50多人,基金會方面還將繼續為他們提供幫助。包括為他們聘請律師,使他們能夠獲得自己應有的權利。

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席翁拉表示,本次共釋放2名無國籍的兒童。這2名兒童此前被關押在曼谷移民局收容所長達1年6個月。本次獲釋是由國家人權委員與多個政府部門進行合作的結果,包括移民局、民間無國籍人士保護組織等等。這些組織為逃難來到泰國的無國籍人士提供幫助,以保證他們受到人道主義對待。這次釋放人員共包括2名兒童,連同其家屬共4人。

這2名兒童是2008年從越南到柬埔寨,然後從柬埔寨與泰國接壤的邊境偷渡入境的。2010年,他們在清邁府被抓獲時正在過著平靜的生活,並已經接受教育。清邁的一個基金會收留他們,他們也作為志願者進行服務。這2人中男童今年11歲,女童今年13歲。

昨天早上,女童在被釋放後表示非常高興,她想繼續回學校讀書,並希望今後能夠成為一名律師。這樣就可以為那些無國籍人士進行服務,在他們被抓後用法律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在釋放後,她本人將先努力申請成為難民,這樣可以有機會繼續在泰國進行居留。女童表示,她很可能要被遣往美國,因為她的叔叔之前已經被遣往那裏。她希望聯合國組織能夠向她提供幫助,因為現在她沒有地方居住。

泰國人權基金會基金會組織發起人威拉維表示,這次釋放無國籍兒童的舉動在泰國還屬首次,基金會希望今後這種釋放無國籍人士的情況,能夠常態化並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下來。至於仍然被拘留的50個無國籍人士,基金會方面將繼續提供幫助。


(2012-01-28/世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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