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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性捺指紋 社團質疑歧視

(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台北29日電)外交部宣布,東南亞國家外籍配偶、勞工在明年首季申辦台灣長期居留簽證將需捺指紋,新移民相關團體今天表示,外交部是戴著有色眼鏡看待東南亞人士,質疑是一種歧視。

外交部決定自明年首季起,越南、泰國、印尼及菲律賓的外配、勞工申辦6個月以上的中華民國長期居留簽證時,需在外館捺指紋。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長陳經銓說,由於東南亞地區偽造、變造簽證情況較多,發給證照不是很嚴謹,曾有案例以勞工身分申請來台,期滿或逃逸遭遣返後回國,換個身分再度申請,或以假結婚方式來台打工,這些狀況過去無法查證,有了指紋建檔,將來就可比對。

陳經銓說,這是國家主權行為,不帶歧視性,日、韓等國也有類似措施,外交部向這些國家說明過,對方應有所了解,目前未表達關切。

不過,新移民相關團體卻有不同看法。南洋台灣姊妹會北部辦公室主任吳佳臻受訪時表示,外交部聲稱東南亞國家人士變造身分來台情況較多,但台灣的新移民、移工主要來源本來就是這些國家,她質疑是否真有做過調查顯示這些國家人士非法打工比例較高。

吳佳臻說,移工逃跑不等同犯罪,政府應檢討移工是否因勞動條件不佳而逃跑,並思考從根本改善制度,不應隨意就先貼標籤。

根據吳佳臻提供的資料,台灣目前約有15萬名來自東南亞的配偶,來自中國大陸的則有約30萬人,但近年從東南亞新申請來台的配偶人數有減緩趨勢。

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理事長王娟萍說,中國大陸配偶來台早就要捺指紋,已不合理,現在針對東南亞國家實施捺指紋措施,更是歧視,移民團體將開會討論如何反應。

王娟萍表示,移工母國若同意公民更換名字再申請來台,有何不可?政府單位要防範逃逸移工再度來台,應先思考他們為何逃跑?是否遭剝削?且捺指紋就能防範「假結婚、真打工」嗎?

(2011-12-30/中央社)

 
  2009 2010 2011 2012
 
12/30:最╳的5件事/勞工最恨無薪假橫行 (自由時報)
12/30:選擇性捺指紋 社團質疑歧視 (中央社)
12/31:民團:政府應檢討遊民收容機制(中央社)
12/31:韓國會今通過法案 台灣在韓殘障者享權益(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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