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完成檢討 3類從業人 排除適用責任制 工商時報【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 勞委會完成勞基法84條之1責任制適用行業的檢討報告,確定排除部分醫療保健服務業、一般旅館業鋪床工,托兒所保育員等3類從業人員適用責任制,並將從101年元旦起分階段實施,影響人數約4917人。 不過,勞團對於勞委會的檢討報告很有意見,批評僅是「象徵性檢討」,有違勞工期待,要求全面廢除責任制。衛生署則擔心,醫事從業人員若改為一般工時制,恐怕會加重醫院經營成本,導致健保財務惡化,如何保障民眾就醫權益,要再思考。 近期過勞死事件頻傳,部分行業濫用責任制導致工時超長,也引發輿論批評,勞委會與勞資學界代表重新檢討勞基法84之1條文規定適用的責任制行業後,確定排除醫療保健服務人員、托兒所保育員,以及旅館鋪床工等3類工作者,換言之,這些工作性質特殊的勞工,不能再與雇主協定彈性工時、適用責任制。 勞委會副主委潘世偉說明,此次排除適用責任制行業中,醫療保健服務業與民眾權益息息相關,尤其護理人員的工時最受關切,因此分成兩階段排除,過渡期間,工時規定將適用勞委會訂出的工作指引。 第一階段被排除適用責任制的醫療保健服務業人員包括,手術室、急診室、加護病房、產房、手術麻醉恢復室、燒傷病房、中重度病房和精神病房的清潔人員;血液透析室、高壓氧艙單位、放射線診療部門、檢驗作業部門、血庫、呼吸治療室,其他還包含實驗室、研究室研究員、資訊系統部門設計師和工程師及救護車駕駛及技術員。實施日期從101年元旦起。 至於醫療機構人員第二階段排除適用將從103年元旦起適用,適用者包括手術室、急診室、加護病房、產房、手術麻醉恢復室、燒傷病房、中重度病房和精神病房和器官移植小組,包括護理人員在內的醫事及技術人員。第二階段排除適用者在此之前將先依照勞委會訂定的工作指引核備工時,每日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每月工作總時數不可超過240小時。 (2011-11-18/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