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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千人連署要保母登記制喊卡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內政部兒童局提出《兒少法》修正草案,預計將保母管理制度改為登記制,未來保母將不需證照、沒有學歷限制,沒有實質管理。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發動保母管理連署,目前已有近3千人連署要求政府制定保母管理制度。

保母登記制 政府都不管

內政部兒童局預計修改《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中有關保母相關條文,催生托育聯盟召集人劉毓秀指出,兒童局將兒少法有關保母托育的第25條條文改為全然「空白授權」模式,並在在子法《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及管理辦法草案》規定保母只要登記即可,不須證照、沒學歷限制,也不予實質管理。

托育催生聯盟專員王兆慶指出,據聞立法院9月開議後,即將協商通過兒童局版《兒少法》修正草案,未來保母將不受管理;另一方面,行政院近日通過32億元的育兒津貼預算,其中一項補助資格就是民眾如果找登記保母托育,政府將補助每月1,500元。不過王兆慶表示,如果兒少法中沒有規定保母費用的審議機制,未來補助一旦發放,市面上的保母費用將上漲1,500元,父母完全享受不到補助的好處。

連署人嗆明年不用選

王兆慶指出,已有2,800位以上民眾連署,擔心《兒少法》草案規劃的保母登記制,會造成嬰幼兒托育管理漏洞。中央政府從此沒有責任,不用管理保母的檢查與輔導,相關措施將由各地方政府自行訂定。王兆慶說,未來多數地方政府將因資源匱乏及卸責心理,而不願多承擔責任,也會讓保母管理呈現無政府狀態,現行保母管理機制將毀於一旦。

參與連署的民眾孫妘昀更表示,建立保母管理系統對父母親可說是相當有保障。父母與保母間的溝通有管道,保母也會較有品質,當發生問題時不會求助無門;如果保母採用登記制,保母的品質不但良莠不齊,也沒有辦法透過任何方式來約束保母,這對於欲托嬰父母非常不公平。

連署民眾朱芳儀指出,好的保母系統應要延用,中央若是一昧將業務丟給地方,「我想明年就不用選了」;請政府有效提升托育機制或人員素質,人民才敢生產,才能於工作時無後顧之憂。

兒少法應增管理機制

托育催生聯盟指出,為了讓中央政府主責,承擔保母托育的管理任務,希望立法院於《兒少法》第25條之1明訂:中央及地方應分層負責辦理「社區保母系統」及「托嬰中心管理系統」。其中,中央政府應負責管理制度之規劃、推動、輔導及經費籌措。

另外,保母管理系統應該執行環境檢核、訪視督導、保母的進退場等管理的措施。同時在各縣市也應該成立民主審議機制,訂定出合理的收費基準,並且於收費基準下實施托育補助,消弭收費糾紛,才能讓保母服務既平價又能安心。


(2011-9-2/台灣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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