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籍老兵泣訴 要政府還公道 【記者呂淑姮台北報導】台灣光復後,有群台灣年輕人從家鄉被徵召到軍中,參加「反攻大陸」的國共內戰。這群台籍兵多半客死異鄉,僅有少數存活。後來政府開放探親、流落各地的台籍老兵回到台灣,要面對的不只是人事已非的感傷。 陳情無數 政府消極以對 12日中華滯留大陸前國軍台籍官兵權益互助會到監察院、行政院、國民黨、民進黨陳情,要求政府回應台籍老兵補發軍餉問題。互助會代理理事長許應時說,這是19年來無數陳情中的其中一次,但官方沒有積極處理問題。 互助會法律顧問律師王可富說,從民國34年起,陸續有近2萬的客家、閩南、原住民青年被徵召入伍,其中以花東地區原住民人數最多。政府以連哄帶騙的方式,向這些當時平均年齡約17歲左右的青少年保證,受訓入伍、打仗之後就回到台灣。 但當時這2萬兵力受訓後,隨即從基隆港出海被送往中國,參與國共內戰。有1萬多人在這1年間的戰役中陸續陣亡,最後僅餘1千多人存活,被編到中國人民解放軍中。 返家不易 回台得找保證人 戰爭結束後,這些台籍兵被下放或發配邊疆,許應時說,這批被政府徵召去「反攻大陸」的台籍兵在中國各地都有,最遠的被派到了新疆。大部分的人離開軍隊後,會往福建一帶移動:「至少閩、客族群,語言可以相通。」 政府開放探親後,有8百多位台籍老兵與家屬回到台灣定居,仍然有2百多人還滯留在中國無法回到台灣。回台的8百多人,因在台灣還有家屬可以當保證人,所以政府准許返台。王可富與許應時都批評政策荒謬,中國觀光客都可以到台灣自由行,台籍老兵回台灣,竟然要台灣有保證人才能回家鄉。 王可富說,台籍老兵盼望政府補發軍餉,補償這如同遭到「去中國坐牢」一般的流放歲月,國防部以「並無法源」回覆,台籍老兵與家屬都不能接受。 國防部雖有發放撫慰金80萬元,但王可富認為,軍人向政府領薪水應按照軍人待遇條例11、12條以及刑法129條規定:「國家當時強迫青少年反攻大陸,不予以任何補償,號稱要人權治國的台灣,可說是全世界對待戰俘歸國條件最差的國家。」 許應時說,前國軍台籍老兵補償條例曾在立法院進到二讀,並未通過;至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與台籍老兵家屬是否能來台的相關條文,在民進黨執政時代也在立法院遭到刪除,未能在開放探親時期到台灣的老兵與家屬,目前仍滯留大陸。 12日陳情行動,國防部表示會再研究本案,行政院則由參議接待,收下陳情書。監察院由監察委員洪德旋的秘書接下陳情書;國、民兩黨部分,民進黨由社會運動部主任黃向群接下陳情書,並表示會在2周後回覆。國民黨部分,由藺姓秘書接待,並未說明何時會回應。 (2011-7-13/台灣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