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倫樂 夢中尋 ▲葉媽媽希望與女兒夢中相見重溫快樂舊夢,手上拿的卻是女兒14歲的訃文,令人鼻酸。(周麗蘭攝)
「人權是以被害人血淚堆積」 遇害的葉姓女國中生身世坎坷,出生到一歲在育幼院收容。院長回想當年滿懷祝福轉交愛她的養父母,昨天激動痛哭控訴:「人權是以被害人的血淚堆積嗎?」他將請法律顧問為葉女打國賠官司,把滿布缺失的制度攤在陽光下。 育幼院要協助家屬打國賠,雲林縣政府社會處處長丁彥哲表示「可以試看看」,但構成國賠的要件,必須能證明葉姓女國中生的遇害,是與公務員的行政疏忽有直接關聯,會比較曠日費時,縣府目前已先主動協助家屬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申請賠償中。 院長表示,葉姓少女兩個月大時在古坑山區被發現,身體凍得發紫,在保溫箱住了三個月,恢復健康後安置於該院,以當地戶政事務所主任的姓氏為姓,她被發現的地點為名。 育幼院安置一年後,四對父母希望認養,葉爸爸、葉媽媽收入穩定、膝下無子,被評選為最適合父母。夫妻倆好不容易盼到孩子,對女兒疼愛有加,院方也替她高興。 十四歲的葉女遭惡狼性侵殺害,消息傳出後,包括院長、撫養過她的阿姨(看護工)都傷心掉淚,院方還保留她兒時的相片,對比尋人照片,模樣沒什麼改變,院長昨回想又傷心痛哭。 他說,葉媽媽很傷心,流淚告訴他「孩子不是沒有照顧好,也不是生病而死」,教她怎麼接受?他聽了也很痛心,這個孩子悲傷地來,又悲傷地走。 院長表示,凶嫌林國政在台中監獄進行的七次心理評估全未通過,怎能期待他服刑期滿就變成正常人?為了兼顧林嫌的人權,政府不能公開他的身分,連防狼公文都遲至少女被殺害才送達,他很痛心,只有一個體會:「人權是用被害人的血淚堆積。」 他認為,性侵犯出獄應該比照寵物植入晶片,監控追蹤幾年,通過矯正才能恢復「人權」,葉女之死是制度殺人,他願協助家屬提起國家賠償,喚起政府機器修正這荒謬的制度,社會大眾不能讓葉女的血白流。 葉媽媽幽幽地說,希望女兒不會白白犧牲。女兒失蹤後,他們想調路口監視錄影帶,才知道有公所、分駐所兩個系統,希望兩系統以後一定要整合,不要再有任何人因此受苦。 葉媽說還沒夢見過女兒,很想夢中重溫快樂回憶,還想問她:「你去叨位?怎麼讓我們都找不到?」 (2011-3-25/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