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建會:落實人權公約 加強保障移民權益 經建會表示,為吸引更多取得永久居留身分的外國人得以在我國工作,勞委會已研議修正「就業服務法」,擬規劃經取得永久居留身分的外國人,無需申請工作許可,即可在台工作。 另為強化永久居留制度,吸引外國人有意願在台永久居留,依據101 年11月8日行政院院會通過的「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擬取消外僑永久居留證持有者須每年在台居住183日的限制,改為出境後5年內未入境者方註銷永久居留證。 (2012-12-30/聯合新聞網)
(2012-12-30/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