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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今(27)日前往監察院陳情抗議,要求立即調查法務部長曾勇夫非法殺人案,也呼籲監察院長王建煊為不當言論公開道歉。(圖/記者林修卉攝)

人權團體赴監察院抗議 籲王建煊道歉

監察院長王建煊表示,執行死刑是公義的表現,他應該對法務部長曾勇夫按個「讚」。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與台灣人權促進會今(27)日前往監察院陳情抗議,要求監察院立即調查曾勇夫非法殺人案,也呼籲王建煊公開道歉。

馬英九已在2009年5月14日,於台北賓館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兩項國際人權公約。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認為,自2009年12月10日之後,兩人權公約已具有國內法效力。

律師高涌誠指出,《公民與政治權利》的第6條第4項規定:「受死刑宣告者,有請求特赦或減刑之權。」

高涌誠強調,被執行死刑的6個人,在2010年3月29日都向馬英九總統提出赦免請求,依照兩公約施行法,馬英九要親自回應是否准駁赦免請求,但曾勇夫未獲總統准駁回應,就逕自簽准執行死刑。

高涌誠說,「這是法治敗壞的現象」,因此尊重體制轉赴監察院陳情,但王建煊還給違法執行按「讚」。

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與台灣人權促進會最後把陳情書送進監察院,強調曾勇夫違法失職情形重大,請監察院依法糾舉彈劾。

(2012-12-27/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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