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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決議 支持個人網路自由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HRC)5日通過第一項有關網路自由的決議,敦促所有國家支持個人在網路上的自由。

  包括中國大陸、俄羅斯和印度都反對這項決議;而推動這項決議的國家則是對相關國家的支持表示讚揚。

  美國駐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代表杜納荷(Eileen Chamberlain Donahoe)表示,這項結果對人權理事會至關重大,這是第一項聯合國決議,確認人類在網路領域的權益必須受到保護。

  杜納荷說,這項決議獲得85個共同發起國家的支持,其中30國為人權理事會成員國。美國也是共同發起國之一。

  美國國務卿希拉蕊從華府發表聲明指出,在全球的一些國家,新聞和訊息的自由流通受到威脅,政府進行網路審查、迫害上網人士的案例正驚人增加;在增進和保護人權與網路基本自由方面,人權理事會的這項決議受到歡迎。

  突尼西亞駐人權理事會代表巴亞提(Moncef Baati)表示,這項決議對突尼西亞尤其重要,因為社交網站在2011年推翻前獨裁總統班阿里(Zine El Abidine Ben Ali)的運動中扮演了角色。

  另外,巴西、奈及利亞和土耳其也都支持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網路自由決議。

(2012-07-06/ 中央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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