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立委喊話 人身保障喬不攏 寧不簽投保
據悉,國內關注人權的律師、立委及團體均極力要求政府,不能同意陸方對投保協議中人身安全保障有附條件情形,以免未來被亂扣「間諜罪」帽子,否則寧可不簽投保協議,府院高層審慎因應,不為簽而簽。
據透露,目前全案卡在人身安全保障通報機制等文字如何表述,才能兼顧大陸法律及保障台商,令雙方都可接受。因此,江陳八會是否延至7月初召開,仍在未定之天。
知情人士指出,兩岸投保協議喬不攏,卡在人身安全保障,由於大陸新修正通過刑事訴訟法,雖大幅限縮不通知家屬範圍,僅保留「危害國家安全」及「恐怖活動」例外,可逕行祕密逮捕。但談判過程中,我方希望不論是刑事拘留或行政拘留,最好不要有例外,亦即限制台商人身自由24小時通知家屬的保障是不附條件。
據悉,陸方在兩岸投保協議協商中一再向我方說明,三月新修正的刑事訴訟法二項例外情形,必須有礙偵查才會不通知家屬,例如集團式犯罪。但我方主張最好不要有例外,以免台商無緣無故「從人間蒸發」,複雜的是,大陸有自己的法律規定,台灣無權要求更改,如何做到保障台商人身安全,又兼顧大陸法律規定,在文字表述不會落入「對台商例外」觀感,兩岸傷透腦筋。
(2012-06-22/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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