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陸委會主委賴幸媛 (王照坤 攝)
陸刑訴法修正 賴幸媛盼保障人權 大陸日前修改「刑事訴訟法」,陸委會主委賴幸媛9日晚間在臉書上回應,期待未來大陸的修法與執法,應當繼續朝正當法律程序與基本人權保障的方向。 賴幸媛在臉書上指出,修法的結果將會影響旅居大陸的台灣學生和台商的權益,陸委會正密切關注。 賴幸媛表示,台灣人民關切的是,通知家屬的規定設有特定條件,如「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等嚴重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等要件,可能會形成公安機關擴張解釋、濫權,藉以逮捕異議人士或與大陸地方官員有糾紛的投資者。 賴幸媛說,我們期待,未來大陸的修法與執法,應當繼續朝正當法律程序與基本人權保障的方向,政府也會持續關注,並要求陸方強化對台灣人民的人身安全保障。 賴幸媛指出,大陸新法草案與舊法最大的不同,是在拘押階段明列規定,只有在特定的條件下,執行居留的機關才得以不通知當事人家屬,這個規定與西方國家反恐怖主義的法令規定類似。 (2012-03-10/中央廣播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