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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族群語言 語言發展法引發關切

【廖期錚 范群宏 台北】

前陣子台語文的論戰引發不小風波,今天多個客家社團一同發表聲明,希望立法院儘速通過「國家語言發展法」,讓台灣各族群語言能在公領域上有平等使用的地位,也期盼政府帶頭推廣「國家語言」,並結合地方自治,訂定地區通用語,全面建立多元族群語言的使用環境。

「我還記得小時候,綠油油的田 狹小的家。」

用母語念出自己創作的新詩,客家詩人黃子堯期望未來在公領域能用客家話,表達自己的想法,但他也擔憂在以華語和福佬語為主的生活環境裡,缺乏立法的保障,將加快少數語言消失的速度。

客家詩人 黃子堯:「說推動法制化,意思就有一個保障,有個保障這樣,如果沒有這樣做的話,可能連最基本的都沒了。」

憂心自己的母語消失,本土客家社團要保衛自己文化權,也期望政府能以明確的立法,將客語、福佬語以及原住民語放在和華語同樣的地位上,並將用字、拼音標準化,配合著地方自治,在各地營造多元語言使用的環境,將以往被視為「私領域」的語言公共化。

民進黨客家事務部主任 楊長鎮:「你在家講不走出來講,這樣語言一定會消失,所以我認為說各族群的母語,應該要公共領域化。」

現今的母語保存,除了教育部行之有年的鄉土教學之外,福佬、客家話書寫推薦用字也正在建置中,此外還可以看到客語、福佬語以及原住民語的認證,雖然語言平等沒有法源,但卻已經逐步,落實在政策中,而站在公部門的立場也擔心一旦過於強調語言平等,會再度挑起族群衝突的敏感神經。

國民黨立委 趙麗雲(100.05.25):「還是上溯到憲法的根本規定,就不用擔心掛一漏萬,有寫到這項沒寫到那項,而且在審查之間各個族群之間會有衝突。」

參酌國外的經驗,包括加拿大、西班牙、瑞士以及印度等國,國家語言從2種到16種都有,大多也立法保障語言平等與使用,甚至有少數語言因此得到復興,成功的經驗也值得台灣借鏡。


(2011-7-2/客家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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