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罪追訴期 擬下半年修法 (中央社記者何孟奎台北4日電)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謝國樑今天表示,社會對於取消殺人罪追訴期時效普遍有共識,立委很快會提出修法版本,下個會期很有機會可以就此部分進行審議,及早修法。 空軍士兵江國慶疑遭錯殺案引發社會高度關切,謝國樑今天召開「遲來的正義還是正義─修法取消殺人罪追訴時效」記者會,邀請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楊雲驊、輔仁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張明偉等學者,以及法務部官員,提出對取消殺人罪追訴期時效的問題的看法。 謝國樑說,江國慶案與取消殺人罪追訴時效期限雖沒有直接關係,但由於現行法令無法針對該案相關的公務員進行制裁,引起民眾相當多的不平之聲,他和法律學者討論後認為,應參考外國立法例,針對我國刑法進行修正。 謝國樑表示,德國在二次大戰後,就將重罪、殺人罪相關的追訴期限取消;在美國,一直以來針對殺人罪是沒有追訴期限;此外,日本也在今年修法,針對殺人罪的追訴期限,予以取消。 楊雲驊指出,法律訂有追訴期限是考慮法的安定性,但是有些犯罪案件特別,應慎重考慮取消追訴時效期限。他以德國為例指出,德國戰後在刑法中規定,特別手段謀殺罪沒有追訴時效,包括殺人狂、滿足特殊性癖好、基於種族宗教因素而殺人等罪行,都沒有追訴期時效。 楊雲驊建議,參考德國的立法例,政府可考慮以保障人權為精神,針對被告犯案動機、手段非常凶殘,以及對兒童少年性侵者,取消追訴期時效。 張明偉表示,過去刑法規定追訴期時效為20年或30年,主要理由在於15、16世紀當時人們壽命,20或30年幾乎已經是終生訴罪,隨著人民壽命延長,有必要修法以符合社會現況。 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林錦村在會中則回應,有關取消殺人罪等嚴重罪行的追訴時效限制,如果外國有立法例,而社會各界也有共識,法務部的立場是「不反對」,會考慮提出修法版本。 謝國樑強調,社會對於取消殺人罪追訴時效期限應不會反對,立委很快會提出修法版本,下個會期很有機會可以進行審議,希望法務部與檢察司也能就此提出修法意見,讓取消追訴時效期限的修法能更趨完備。 (2011-6-4/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