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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校園霸凌 江宜樺:教育為主、法律為輔

為了杜絕校園霸凌,教育部長吳清基宣示不再容忍,學生如發生嚴重霸凌暴力行為,一律法辦。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31日)表示,要解決霸凌問題,應該以教育為主、法律為輔;但霸凌事件如果涉及重度傷害、脅迫自由、恐嚇等行為,學校送交警察的做法,可以理解。

校園霸凌事件頻傳,教育部長吳清基日前表示不再容忍,只要學生有霸凌、暴力行為,一律送警察局,讓學生負起法律責任。

對此,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涉及恐嚇、傷害、妨礙自由這些行為,學校送檢警單位處理,他可以理解。江宜樺說:『(原音)如果真的涉及到重度傷害,脅迫自由或恐嚇,學校按法規送請警察或檢調單位偵辦,這也是可以理解的。』

有人擔心會因此讓少年留下案底,江宜樺表示,對於校園霸凌事件,還是應以教育為主、法律為輔。江宜樺說:『(原音)過去我們盡量避免讓兒童跟少年留下案底,最近連續發生比較嚴重校園霸凌事件,社會上也有比較不同想法,不管怎樣,總統已經給我們最高原則,關於這問題,我們以教育為主、法律為輔。校園裡面一般人際關係不好引起的霸凌,我們希望在校園裡面可以解決。』

江宜樺並說,霸凌事件送到警局,將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或是刑法相關規定處理。


(2011-3-31/中央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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