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及人中學髮禁 學生:侵犯人權 新北市新店區私立及人中學學生向聯合報投訴說,教育部已解除髮禁,但校方卻規定男生頭髮鬢角、髮尾都不可留,要推上去,瀏海也不能碰到眉毛,違規者要記過,甚至還請理髮師來學校替不合格學生修剪,學生認為已侵犯到人權,校方則表示屬於合理規範。 及人中學學務主任王培基表示,學校規定確實有包括瀏海不能碰到眉毛、髮尾不能超過上衣衣領處,以及鬢角必須剃掉等,並要求學生頭髮不染、不燙及髮型不得怪異的要求,這些都屬於合理規範,並非侵犯人權。 對於學生指出理髮師到校理髮一事,王培基強調,因髮型不合規定的學生反映,平時晚自習8時50分結束,即使想要理髮,理髮店也關門了,加上部分住校生家長要求學校找理髮師到校理髮,校方才請理髮師到校,自願接受到校理髮的學生才會簽同意書,不願意者不強迫簽同意書。即使學生髮型不符規定,校方也勸導和學生溝通,不會記過。 投訴學生另指出,校方連學生穿鞋也要管,強迫全校同學穿球鞋一定得穿「全白」布鞋,有違憲法賦予的人身自由之嫌。 王培基說,學校事前和家長會溝通過,因為市面上白色球鞋款式較多,且價位較低廉,學生統一穿白色球鞋較整齊,選購球鞋上不會造成家長經濟過多負擔,如果球鞋商標並非白色系,校方仍會接受。 (2011-1-11/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