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法院通過禁止人權惡棍入台的立案 台灣立法院12月7號在議會中通過16位立委連署的臨時提案,要求主管機關詳查申請來台的中共官員或高幹,有無嚴重違反人權情況,一旦發現,應該不准許其入台,並要求各級政府機關不邀訪、不歡迎、不接待犯有國際人權重罪的中共高幹。 提案中除了法務部等主管機關不發入台許可,內文也指出,政府應通令各級地方政府機關和民間組織拒絕邀訪任何涉及有嚴重違反人權的中共官員、高幹入台。 嘉義市議會也在當日通過相同提案,市議員蔡文旭說,全世界每一個政府對於這一點都是一樣的標準。相同提案也在高雄市、彰化縣、花蓮縣、苗栗縣、雲林縣等縣市通過。雲林縣議會6日不分黨派一致通過禁止人權惡棍來台。 提案立委陳亭妃表示,事實上,中共官員、高幹來台的審查基本上是中共主導,台灣只被動式地做蓋章認可的動作。這些已被海外民事或刑事控告的官員、 高幹,如果再邀其來台訪問,高規格的接待,這對台灣自提、國際兩人權公約及施行,無疑是自打嘴巴,提案用意在提醒與監督行政部門。 誠信聯盟總召陳河山表示,歡迎兩岸交流,但是在任何中共官員及高幹申請入國之前,應詳查其是否為在海外遭到民事起訴或刑事控告的人權惡棍,如果是,自應循國際通例,將該嫌疑犯列為不受歡迎人物,拒絕其入國。 陳亭妃說,會隨時監督行政院的執行程度。 (2010-12-8/希望之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