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 召開全球契約峰會
由聯合國倡議的第三屆「全球契約」峰會,24日起在紐約召開二天。1200名各國企業領導人及代表與會。核心議題為企業應承擔的社會責任。
聯合國祕書長潘基文在峰會指出,全球契約成立10年來,成為世界最有雄心的企業社會責任倡議,全球契約的重要性在參與者具有的視野:證明原則與利潤可同時實現。潘基文呼籲各國企業家,加強履行社會責任、維護人權、勞工權利、保護環境、打擊腐敗。
聯合國前祕書長安南於1995年世界社會發展首腦會議,首次提出「社會規則」、「全球契約」(Global Compact)構想。1999年1月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年會上,安南提出「全球契約」倡議,並於2000年7 月在聯合國總部正式啟動。
「全球契約」倡議號召各公司遵守人權、勞工標準、環保、反貪污等十項基本原則。
(2010-06-25 /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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