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兒少 民間籲增學校社工 根據《兒少權益保障法》修法推動聯盟統計,今年一月到昨天共一百一十八天內,發生六十一起侵害兒少人權案件,其中四十六件發生在家庭內,校園有十五件,共造成十九人死亡,十七人受傷,四十人受到性侵害。臺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勵馨基金會、人本教育基金會及其他社福團體,昨天抗議現行兒少法令和措施落後,預防資源配置不當,已危害到兒少基本生存權益。 家庭和校園是兒少生活最密切的生活場域,如今卻成了侵害他們人權最嚴重的地方。《兒少權益保障法》修法推動聯盟指出,國內長期缺乏「學校社工」制度,是無法提前預防這類重大危害案件的癥結。 臺少盟祕書長葉大華說,校園社工的缺乏,讓學校無法成為家暴預防的第一線。以歐美國家的學校社工人力比率推估,臺灣至少須增聘兩千五百名學校社工,但現在全國只有五十五名。 「臺灣的兒少權益,過於偏重事後補救的福利措施,仍然無法和聯合國兒童人權公約接軌。」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說,國家在兒少福利預算編列上,每名兒少每人每天不到兩元,根本無法發揮預防效果。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說,許多教育體系師資沒有正確的兒少權益認知,才會發生不當管教的離譜行為。 站在服務兒少第一線的北市勵友中心社工督導陳亭伊表示,現行學校輔導教師沒受過處理學生、家庭及社區問題的專業訓練,無法轉介適當的服務,還得兼任行政工作,因此,必須建置校園社工制度。 (2010-04-29 / 國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