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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團體挺王:法律尊嚴 不應建立在斷頭台

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多個人權團體代表昨天下午力挺法務部長王清峰,強調「法律尊嚴不應建立在斷頭台上」。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並引用日、韓經驗,強調沒有法務部長因為拒絕簽署死刑執行令被追究違法、瀆職。

廢死聯盟副召集人高涌誠昨天深夜得知王清峰辭職,直說這是替馬英九總統「擋子彈」,並說昨天已第四度向大法官聲請釋憲。

台灣法學會理事長顧立雄表示,王清峰就任法務部長就說不執行死刑,馬英九總統及當時的行政院長都應該知道,「如果(王清峰)執行死刑,才是違背當初宣示,反而應該下台!」今天的爭議是懲罰應否包括剝奪個人生命,不是要不要懲罰罪犯。

廢死聯盟指出,日本曾於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底至一九九三年三月止,有近三年四個月,因為兩任法務大臣反對死刑而停止死刑執行;二○○五年十月至二○○六年九月,因法務大臣杉浦正建篤信佛教,拒簽死刑執行令達一年之久。

韓國則是從一九九八年金大中就任總統、二○○三年盧武鉉繼任總統都宣誓廢除死刑,並任命不執行死刑的法務部長,而從一九九八年到現在為止都沒有執行死刑。


(2010-03-13 / 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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