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波案 陸委會:檢驗大陸面對人權方式
(中央社記者李明宗、葉素萍台北25日電)中國大陸異議人士劉曉波今天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11年重刑。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德勳說,個案的發生,也是檢驗中國大陸政府面對人權的方式。
劉曉波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宣判,判入獄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劉曉波去年底起草「零八憲章」,要求大陸增加民主和自由,隨後被捕。
民進黨發言人蕭美琴下午質疑,劉曉波遭中國司法打壓迫害判刑入獄,歐美很多國家都表態聲援。總統馬英九過去以關心六四人權自豪,為何執政後對中國的民主人權噤聲。
劉德勳傍晚於行政院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人權是普世價值,任何政府體制也應面對如何努力讓人人都能享受這樣的普世價值。
他說,中國大陸政府施政過程中,自由、民主與人權是將來始終要面對與努力的方向;個案的發生,也是檢驗面對人權普世價值的方式。
陸委會主任委員賴幸媛表示,人權是普世價值,不只關心台灣人權,也關心世界各角落人權。陸委會對人權的看法、態度與立場始終一致
(2009-12-26 - 中央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