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聯絡我們
 
‧人權新知
 
‧世界人權宣言
 
高雄國際人權宣言
 
‧人權影音資料館藏
 
‧人權圖書資料館藏
 
‧高雄市人權委員會
 
‧城市人權新聞獎
 



離婚喪偶外配 歸化門檻下修為3年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放寬喪偶或離婚外配歸化中華民國國籍條件。若有需撫養我國籍子女,歸化國籍有關在台居留門檻將比照外配,由現行五年縮短為三年,以符合實際需求。

以往不少外配因離婚或喪偶沒辦法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被迫必須和子女分離、被遣返回國,政院鬆綁國籍法外配入籍門檻,可減少憾事重演。

行政院長陳冲表示,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列為優先法案,請內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說明,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內政部戶政司長謝愛齡解釋,國籍法修正草案放寬歸化門檻,前提是有中華民國國籍子女需要撫養,並須有外僑居留證;若符合條件,歸化要件中合法居留門檻,可比照婚姻存續的外籍配偶,由現行五年縮短為三年。


(2012-03-23/中國時報)

 
  2009 2010 2011 2012
 
03/18:愛奇兒博覽會 盼社會相挺(聯合報)
03/18:青海7千人集會 悼念藏農自焚(中央廣播電台)
03/20:人權觀察:緬甸軍仍持續有殺戮虐待情事(中央廣播電台)
03/20:聯合國:剛果選舉期間 嚴重侵犯人權(中央廣播電台)
03/21:南方人本希望工程,「台灣勞動智庫」成立了!(苦勞網)
03/21:3萬外勞 行蹤不明(人間福報)
03/22:陸拘留所條例將上路 陸委會籲對岸尊重人權(中央廣播電台)
03/22:巴基斯坦去年約千名婦女 死於榮譽處決(中央廣播電台)
03/23:同志配偶可列祖譜不能進戶口 怒上法庭(NewTalk 新頭殼)
03/23:離婚喪偶外配 歸化門檻下修為3年(中國時報)
 
人權學堂 ∣Human Rights Learning Studio

位置:高雄捷運O5/R10美麗島穹頂大廳方向往出口9
Position: Kaohsiung MRT 05/R10 Formosa Boulevard Hall Exit 9
郵寄地址:81249高雄市小港區大業北路436號
Address: No. 436, Daye North Rd. Siaogang Dist., Kaohsiung City 81249, Taiwan
電話Tel:886-7-2357559∣傳真Fax:886-7-2351129
Email: hr-learning@ouk.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