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存廢 不能用公投決定
法務部長曾勇夫在立委質詢時,表態可用公民投票方式解決死刑存廢爭議,並且透過修法增加「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不過在諸多民調都認為台灣仍該維持死刑下,那真要推動死刑公投,得到的答案也不會和民調相差太大,若此一公投又碰巧和民代選舉同時舉辦,那只會徒增扭曲又或者被利用。
而在面對死刑存廢之爭,採用公民投票方式,那從生命無價、司法改革、人權關懷立場而論,根本不會有理性思辨空間,請問有那一個文明國度會用此種管道去決定死刑存廢?假如此法可行,那人人皆成了法官,而且還可把議題擴大到其他,例如該不該有鞭刑,未成年犯罪該不該判死刑,最後就是全民公投變調成了全民公審。
其實台灣該不該在司法制裁中繼續保存死刑,公投說穿了就是政府和政客,不負責又不想揹人權黑鍋的另類處理方式。死刑會在民調中維持高比例,這和治安好壞、司法改革、檢警辦案品質、黑金政治惡勢力是否去除,以及教育體系中的生命教育都有密切關係。而這豈能用公投去看出問題所在呢?
(2010-04-17/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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