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上以「佔屋」或「佔地」來挑戰這種不公不義的運動非常多,例如:所謂「金磚四國」的巴西,總人口有1億8千多萬人,其中45%的窮人居住在都市貧民窟,里約(Rio de Janeiro)及聖保羅(São Paulo)隨處可見龐大的貧窮窟,而僅佔人口比例2%的地主,卻擁有全國46%的土地,因此,巴西發展出國際聞名的「無地農民運動」(MST),1985年即動員超過1萬個家庭,成功佔領了35處土地,目前估計約有多達150萬人,超過30萬個家庭居住在佔領的土地上。
在法國,2006年也有一群名為「唐吉訶德的兒女們」(Les Enfants de Don Quichotte)的市民在巴黎聖馬丁運河畔,搭起了200多個帳篷,呼籲政府重視居住權問題,後來發展成佔屋運動,在總統大選時,「是否讓佔屋者合法化」成為重要議題。此外,在西班牙、荷蘭,甚至美國,佔屋運動亦行之有年,多數已被當地社會接受,也得到政府的寬容對待。惟台灣政府將住宅視為商品更甚於住所,現在更準備在「產創條例」中特許財團徵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