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聯絡我們
 
‧人權新知
 
‧世界人權宣言
 
高雄國際人權宣言
 
‧人權影音資料館藏
 
‧人權圖書資料館藏
 


 


尹清楓遺孀談廢死:人權何在?

「我真的不知道,如果有一天我看到兇手會有什麼反應。」尹清楓遺孀李美葵坦言,要饒恕兇手不容易,她只能選擇把一切交給司法處理。但她同時也強調,加害人有人權,被害人也有人權,希望政府先推出完善的配套措施後,再來談死刑的存廢。

但李美葵也表示,如果政府能有完善的配套措施,且犯人肯真心悔改、並透過與被害人家屬的討論溝通後,以終身在監獄服務來贖罪及賠償,「這也是可以討論的。」她說,死刑不是真的就能一了百了,若能兼顧被害人家屬的感受,用其他方式懲罰加害人,她也能接受。

尹清楓遇害多年,遲遲未能破案,至為遺憾,李美葵歎道,這些年來她靠著基督信仰力量重新站起來,也到監獄關懷受刑人,但若有天兇手真的站在她眼前,「我真的不知道我會有什麼反應。」她坦言,要饒恕不容易,希望永遠都不要見到兇手,把一切交給司法處理。

「加害人有人權,那我們被害人的人權在哪裡?」李美葵說,台灣缺乏對被害人家屬的保護,如果真要廢死,起碼要有相關的配套措施,在被害人與加害人間取得共同平衡,否則被害人家屬難以心服;監獄榮譽教悔師黃明鎮也認為,政府在被害人保護上確實不夠積極,「還有改善空間。」

黃明鎮表示,在討論死刑存廢之前,不妨先深思受刑人犯案的動機。他表示,其實不少惡行都是發於家庭、顯於學校、惡化於社會,「教子不過謂之虐,很多犯人家庭教育就開始有問題,到了學校開始行為偏差,最後在社會大染缸中,演變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他說,被害人家屬的痛苦並不會因加害人伏法而結束,「執法後,被害人可能會痛快一陣子,但那只是一時的,痛苦其實仍舊存在。」黃明鎮認為,對加害人而言,死後還有最後的刑罰是地獄,死刑並不代表一切就此結束。


(2010-04-10 /台灣醒報)

 
  2009 2010 2011 2012
 
4/7:簡訊:人權組織促東盟優先談緬甸 (BBC中文網)
4/7:愛的抱抱作公益 聯大學生助弱勢(中央社)
4/8:鄭南榕殉道21周年 自由之火不熄 (自由時報電子報)
4/8:9志工募款 邀200弱勢兒看戲 (自由時報電子報)
4/9:照顧弱勢 菲國會大選出現「同性戀黨」(自由時報電子報) 
4/9:食物傳愛 募捐助弱勢女性 (自由時報)
4/10:監院調查: 陸配受歧視 違反基本人權 (中國時報)
4/10:尹清楓遺孀談廢死:人權何在? (台灣醒報)
4/11:殺人該償命 是否也可刑求? (聯合報)
4/11:沒有被害人的案件 竟審了十年七個月 (公民新聞)
 
 
人權學堂 ∣Human Rights Learning Studio

位置:高雄捷運O5/R10美麗島穹頂大廳方向往出口9
Position: Kaohsiung MRT 05/R10 Formosa Boulevard Hall Exit 9
郵寄地址:81249高雄市小港區大業北路436號
Address: No. 436, Daye North Rd. Siaogang Dist., Kaohsiung City 81249, Taiwan
電話Tel:886-7-2357559∣傳真Fax:886-7-2351129
Email: hr-learning@ouk.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