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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將成立「檢視人權保障與國際接軌」工作推動小組
考試院院會今(7)日決議,通過全體考試委員共同提案,將成立「檢視人權保障與國際接軌」工作推動小組,並請考試委員邱聰智擔任召集人,規劃具體方案,再提報院會通過後執行。
考試院林秘書長水吉說明,為促進我國人權保障與國際接軌,馬總統於98年5月14日批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暨「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我政府亦推動完成「兩人權公約施行法」,並經行政院訂自98年12月10日正式施行。
依「兩人權公約施行法」規定,政府應建立人權報告制度,確實檢討其主管業務各項工作是否契合相關規定,並於施行後兩年內完成相關法令及行政措施增(修)訂或廢止,俾以契合「兩公約」之規定及相關解釋。
考試院表示,該院向來特別重視考銓人權,並已體現卓著成果。現全面檢視其是否契合公約規定,完成法令及行政措施增(修)訂,俾以積極參與國家人權報告撰寫,深具意義,惟事涉院部會之跨域整合,爰全案請考試委員邱聰智擔任召集人組成工作小組,擬具體方案後再提報院會。
(2010-01-07 / 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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